fengyu8810 发表于 2016-6-3 21:00 只看TA 21楼 |
---|
从这位小伙子的个体犯罪行为本身来看,那两位律师说得对,真不构成犯罪的。 但最严重的事实是:他在“大街上”卖啊!这是对刑法的多严重的不尊重啊! 打个比方:在黑灯瞎火小巷里杀人,与在大街上公开砍人,都是故意杀人罪。但后者肯定是要省厅督办、甚至是公安部督办,因为对社会秩序的影响不一样。 |
0 |
|
---|
xjslove555 发表于 2016-6-6 11:00 只看TA 27楼 |
---|
哈哈,五元换来了5年,这个孩子太冤枉了,其实也是运气差,做这个的大把,就是他被抓 |
0 |
|
---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