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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诗社] 【泼墨书苑】事务所【大家看看以前的成员是怎样交流的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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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CS4769(2009-5-15 18:50): 考察开始,发帖暂时发在【其他交流】分类里。
报道先~
初来乍到,呵呵,该拍砖拍砖,该关照关照!
路径不熟,还辛苦版主指点迷津,辛苦各位不吝赐教!
问:哪里发文字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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刚刚看到通过考察的名单,嘿嘿,郁闷之情一扫而空,(其实早就不郁闷啦!)
不过以后组织上还是要多多关心我,家庭成员们更要多多支持我,这样我才不会再郁闷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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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留言
CCS4769(2009-5-23 18:10): 已改为诗社的
我来了!
我记得我报名是《十全诗社》来着,怎么名字会出现在《百言文社》呢?
不过是不是哪里都没有关系啊?还有再发帖时需要有什么标注吗?晕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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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呵,再问领导:如果不是发诗歌类主题帖,也须在前边注明《十全诗社》吗?
辛苦领导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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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心+报到!
已经受到冲击了,但还是会尊重院长,版主的意见
既来之则安之
继续发帖回帖增强交流。
不多说了,行动说明一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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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同一份主题帖在两边都可以发就好了,虽然评分上有重复。
这样不仅多了相互交流的机会,也同时增加了两边的人气。
还有评分标准提高,没有什么不好,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主题帖的质量。

[ 本帖最后由 风细细 于 2009-6-17 10:52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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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次报道!
坚持吧,理解吧,再坚持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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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来了,给大家送
祝愿大家每天都开开心心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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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呵,总是会忘记要报道,自罚送院长版主和大家每人一颗红心,不要不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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呵呵,又来了,和大家一起盖楼。今天天气闷热,让心静下来。希望可以写点什么。

[ 本帖最后由 风细细 于 2009-7-26 11:59 编辑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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