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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[交流] 我错了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nuiyan    时间: 2008-7-11 20:57     标题: 我错了

我错了。我也是一个老会员了。我在上班的时以不小心。我的同事把我多年心心苦苦的一切都毁了。他竟敢用万能回复。万能回复加复制。多贴复制+万能回复。把我的一切都毁了。在这里我向snake777 ,离人 。表示感谢,我们的论坛就是有了你们才能够繁荣。谢谢你们。希望大家以我为戒。就是潜水也不要用万能回复。因为用万能回复是对作者尊重。我错了。
作者: lovelj    时间: 2008-7-11 21:01

同情一下楼主的遭遇.

提醒一下, 在借别人使用自己的帐号之前, 一定要叮嘱不要胡乱回帖. 我也见过不少人因为这样而导致ID被删除的. 楼主引以为戒.

还好目前还没有到要删除帐号的地步.
作者: nuiyan    时间: 2008-7-11 21:10

我又金币被扣了十个金币。这个赖货,我明天要和他好好算账。
作者: lovelj    时间: 2008-7-11 21:12

威望 被扣11点还能活着! 算你幸运!

既然大难不死, 必有后福呀!
作者: sunupp    时间: 2008-7-11 21:13

楼主潜水功夫真是深 我都自叹不如啊 很多帖子也是这次的万能回复刷的吧
你说的情况应该是属实的 作为一个老会员不可能会犯这种低级错误
不过楼主你这次犯的错误是把帐号借给别人使用
现在论坛是开放注册的 你可以发个你的推广让你兄弟注册个帐号 你还可以得金币 ^ ^
作者: 不灭的神话    时间: 2008-7-11 21:18

不得不佩服楼主的福大命大呀,好好珍惜你的帐号吧
作者: 大魔头    时间: 2008-7-11 21:29

看看还有没有已经灌水还没有给扣的,一会再给查出来。只能和这个ID说再见了
作者: zxgandaya    时间: 2008-7-11 21:41

楼主不是我看过最古老的被删会员。前几天在悔过区还有05年的被删的呢
作者: wcnmdhb    时间: 2008-7-11 23:06

虽然网络是虚拟的,但论坛也是一个小社会,它是由每一个ID构成的。
人在社会上要遵守一定的制度,ID在论坛里也要有相应的约束。
即越雷池,必有报数。每一个人,每一个ID都要为他的行为负责。
作者: 雷霆之怒    时间: 2008-7-12 20:08

论成败
人生豪迈
大不了重头再来
兄弟帐号没死最走运!
作者: 朴仙嘉    时间: 2008-7-12 20:31

我是绝对不会被删号的~

谁删我谁倒霉
作者: bianhua    时间: 2008-7-12 20:59

我觉得千万不能把号借给别人,这是自己辛辛苦苦培养的东西,借给不知道其中辛苦的人他们会很随意就把你的辛苦给毁了。所以和借号的人说清楚,他应该会明白的,如果不明白这种朋友也不值得交。
还有什么是万能回复啊?我对网络黑客这个方面的都不太了解,是一个什么软件吧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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