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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武汉一初中生KTV包房内强奸女服务员获判7年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ps350007    时间: 2009-7-20 12:05     标题: 武汉一初中生KTV包房内强奸女服务员获判7年

长江商报7月20日报道 与两朋友到卡拉OK包房唱歌,3人将女服务员轮奸。昨日,记者了解到,初中生刘某被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,另外两名同伙一直在逃。

卡拉OK厅强奸女服务员

检察机关指控,2007年9月29日晚,生于1990年的刘某伙同甘某、陈某(在逃)在汉口常码头唱歌,在卡拉OK厅三楼包房内,3人采取持啤酒瓶威胁等手段,强行脱光女服务员袁某的衣服,实施轮奸。

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强奸罪的事实,刘某有异议。他认为与袁某发生性关系是双方自愿,不构成强奸罪。公诉机关指控刘某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,提请法庭宣告刘某无罪。

经审理查明,事发当晚,刘某吸食了K粉,同伙甘某、陈某要求陪唱小姐袁某陪唱。后刘某强行脱掉袁某衣服,3人采取威胁手段,轮流对袁某实施了奸淫。后经报案,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刘某抓获归案。

法庭上,卡拉OK厅老板谭某证实,当晚刘某及同伙到店内唱歌,并要求两个小姐陪唱,一个小姐去包房不久后就出来了,称“三人太坏”。谭某在打扫卫生时,看见刘某在楼梯口系裤腰带,她赶紧到三楼,发现3人已全跑了,只看见服务员袁某光着下身,哭诉遭到三人轮奸,同时抢走了80元钱。谭某赶紧下楼追,将刘某抓获。

女服务员唐某证言称,当晚,店主叫她陪三人唱歌,她上去一会儿,其中有一个人叫她脱衣服,她发现情况不对,就赶紧离开了包房。

一审被判7年

法院审理中,了解到刘某自幼读书至初中二年级,因其不愿读书辍学,家庭条件尚好,平时爱好上网,此次犯罪是一时冲动。

法院认为,刘某违背妇女意愿,伙同他人,采取暴力相威胁的手段,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,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,且属轮奸。刘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,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。公诉机关对刘某犯强奸罪的指控成立。刘某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的辩解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,法院依法不予采纳。

刘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是平时不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,法治观念淡薄造成。法院以刘某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。

作者: hyjd    时间: 2009-7-20 12:35

初二?满16了没,怎么可能判七年……
作者: nxlxj    时间: 2009-7-20 12:44

世风日下,人心不古,毛都没长齐就学会吃霸王鸡,应该改造改造了。
作者: tlchen    时间: 2009-7-20 12:49

青年人,不好好的的学习一下,而去做不法的事,相信一生都有一个污点,真叫人可惜。
作者: maxinyu20    时间: 2009-7-20 12:54

未成年人也可以判刑了么 这还真是不知道 不过现在所谓的90后的素质还真是让人担忧啊
作者: JUSTFLY    时间: 2009-7-20 13:02     标题: 回复 2楼 的帖子

14就可以判刑了,16就是完全刑事行为能力人了,强奸情节严重的是可以判死刑的,最长的15年,所以7年还是看在他们年龄小上给的(轮奸属于情节严重,社会影响恶劣的)
作者: likehai    时间: 2009-7-20 13:20

到那种地方受到了多么大的诱惑也不知道,也难怪这些孩子了
作者: ckgigi    时间: 2009-7-20 13:31

现今的年青人..越来越疯狂了..我国教育要面临严重考验
作者: ps350007    时间: 2009-7-21 01:41

90后的年青人,什么都敢做,越来越疯狂了,越来越早熟了!
作者: 木杯子    时间: 2009-7-21 02:32

现在的80\90后呀,尽是强人,大家没见近期有很多什么门这类的事,就这类人给搞出来的!世风日下!
作者: nanxuebeixue    时间: 2009-7-21 06:07

我看过更具体的新闻了,本来陪唱M就是那个,但那几个小子干完不给钱,还抢劫陪唱M,活该了
作者: ttff    时间: 2009-7-21 08:14

初中生?太猛了,现在13,4岁的小孩都知道组团活动搞多P了,
作者: laozigan    时间: 2009-7-21 09:20

主要也是社会大环境影响的,现在的孩子接触的东西远没有以前单纯,出淤泥而不染,毕竟是极少数的
作者: 色色世界    时间: 2009-7-21 10:20

现在的90后什么都敢做了,各种门门事件,真让人担心啊,
作者: 佛主转世    时间: 2009-7-21 10:24

还是他们经验不足,完事后给小姐点钱不就完事了吗,反正是做那行的,肉体交易很正常不过了
作者: wsnb    时间: 2009-7-21 10:27

2007年的新闻都出来了,这也太老了吧。
作者: 79793858aaa    时间: 2009-7-21 11:05

现在的孩子都是相当的彪悍啊,90后?那是相当的疯狂
作者: x198989    时间: 2009-7-21 11:10

风日下,人心不古,毛都没长齐就学会吃霸王鸡,应该改造改造了。
作者: liu407674217    时间: 2009-7-21 11:50

要是90后的一代的话那岁数是多少?初二学生满16岁了吗? 16--18岁才够判刑的年龄段啊! 这90后的一代也太生猛了!强奸罪,还是加重型的--轮奸!青春的大好岁月就要在监狱中度过了!
作者: audiozhu    时间: 2009-7-21 12:36

现在的小孩无所顾忌,网络上接触的信息又多,不好管理啊
作者: jk5135    时间: 2009-7-21 13:52

这种人应该再关更久点仗着自己家里有几分钱就辍学和吸k粉!
有钱人就能强奸人吗?
不想想这种事如果发生在自己的家人身上,他会不会生气?
作者: lnn210    时间: 2009-7-21 14:04

都晕倒了,轮奸才7年?这还能有什么天理了吗?
作者: qitian3911    时间: 2009-7-21 14:04

现在的小孩子  怎么就这么坏了呢    想我上初中的时候连手淫是什么都不知道呢   

不过最后那段纯是屁话    法律意识再强他也敢干
作者: zxy2328151    时间: 2009-7-21 16:43

强人啊~
才初二就嫖霸王鸡,也不知道这学校和家长怎么教育的。
作者: andynnyy    时间: 2009-7-21 17:28

才7年啊,这么少,应该判个二三十年,中国就是刑罚太低,所以犯罪率才这么大!
作者: portman    时间: 2009-7-21 17:51

妈的,就瞧不起的就是强奸犯了,垃圾,应该直接阉掉。
作者: 1110hemin    时间: 2009-7-21 18:12

现在的年轻人 没有他们不敢做的  只有他们想不到的
作者: 冥空鬼    时间: 2009-7-21 18:21

判了7年?撞死个人才判三年!
初中生满16了么?这也太重了吧!
作者: ainaiya    时间: 2009-7-21 18:27

一点不冤呀,QJ就算了,还抢劫就不对了
小小年纪不学好
作者: newdummy    时间: 2009-7-21 18:31

90年代后的人做的事情,我们很难想象的!
作者: markslu    时间: 2009-7-22 10:07

18\9了,肯定按成人来判,现在的小孩儿接触这方面东西太多了,没办法。
作者: zspdali    时间: 2009-8-31 19:48

强奸的罪名现在很重的,所以他的事应该很一般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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